《故都的秋》
发布日期:2026-07-08   浏览量:

郁达夫著|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本馆索书号:I266/115

内容简介

《故都的秋》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为人称颂的写秋名篇,作者是被誉为“现代散文大家”的郁达夫。这篇散文写于19348月,彼时郁达夫从杭州辗转千里重返北平,在故都的秋色中,写下了一篇不足两千字却流传至今的传世佳作。

郁达夫笔下,北国的秋“特别地来得清,来得静,来得悲凉”。他写“秋晨”:在皇城人海中租一椽破屋,泡一碗浓茶,看碧绿的天色,听驯鸽的飞声;写“秋槐”:满地落蕊,脚踏上去无声无息,只有极微细的柔软触觉;写“秋蝉”:衰弱残声如家家户户养在家里的家虫,无论何处都听得见;写“秋雨”:灰沉沉的天底下,凉风忽起,雨声息列索落;写“秋果”:枣子、柿子、葡萄成熟到八九分,是北国清秋的黄金日子。

在这篇散文里,郁达夫将对故都的深情怀念,与秋的清、静、悲凉融为一体,让读者仿佛能闻见北平深秋的凉意。文中多次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对比,南国的秋“草木凋得慢,空气来得润,天的颜色显得淡”,而北国的秋“色彩不浓,回味不永”——正如“黄酒之与白干,稀饭之与馍馍,鲈鱼之与大蟹,黄犬之与骆驼”。

文章结尾,郁达夫写道:“秋天,这北国的秋天,若留得住的话,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,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。”这份对故都之秋的痴情,跨越了将近一个世纪,至今读来仍令人动容。

好句摘抄

1.秋天,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,总是好的;可是啊,北国的秋,却特别地来得清,来得静,来得悲凉。

2.我的不远千里,要从杭州赶上青岛,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,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,这故都的秋味。

3.秋并不是名花,也并不是美酒,那一种半开、半醉的状态,在领略秋的过程上,是不合适的。

4.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,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,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,早晨起来,泡一碗浓茶,向院子一坐,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,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。

5.从槐树叶底,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,或在破壁腰中,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(朝荣)的蓝朵,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。

6.说到了牵牛花,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,紫黑色次之,淡红色最下。最好,还要在牵牛花底,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,使作陪衬。

7.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,早晨起来,会铺得满地。脚踏上去,声音也没有,气味也没有,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。

8.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,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,看起来既觉得细腻,又觉得清闲,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,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,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。

9.秋蝉的衰弱的残声,更是北国的特产……这秋蝉的嘶叫,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,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。

10.秋天,这北国的秋天,若留得住的话,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,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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