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期惩罚规则
发布日期:2024-07-23   浏览量:

为保证图书正常流通,增加图书流通率,对于超过借阅期限未还图书者给予以下惩罚措施:

1.单册超期15天以下的需擦桌子,每超期一天擦一张,在多本超期时不进行累计,以最长超期时间进行计算。

2.单册超期15天及以上需要到阅览室做义务劳动,进行累计,每超期5天劳动1个小时,最长不超过10小时。

3.超15天未还者,暂停该读者借阅权限,请超期同学在1个月内完成义务劳动。

例如:

甲同学归还3本书,其中1本超期35天,1本超期3天,1本超期20天。

计算超期天数时,超期3天的不计算,累计超期天数为(35天-15天)*1本+(20天-15天)*1本=25天,需劳动5小时。

备注:请按时归还图书,借阅期限已到尚未看完的书可进行续借操作,已超期的图书必须到工作台进行。

上一篇:阅览区管理规定

下一篇:没有了

联系我们

地址: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浉河南路东段2号

邮编:464000

联系电话:0376-6998050


版权所有:模板包